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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化建设总体要求

时间:2017-11-2 16:14:11点击:670

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,坚持抓实基层、打牢基础,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、全面过硬,落实省、市、区党代表会部署要求,根据区委组织部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,现结合本街道实际,提出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总体要求。

指导思想 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,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,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、区第四次党代会精神,围绕统筹推进“五位一体”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,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,建立基层党组织可遵照执行、上级党组织可考核监督的标准体系,着力提升街道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水平,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、凝聚力、战斗力,为推进“全省首善之街”建设,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。
    基本原则 坚持总体要求与分类指导相结合,典型引路与问题导向相结合,自我提升与上级支持相结合,创争达标与推进工作相结合,落实责任与考核监督相结合,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,以标准化引领规范化,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在每个基层党组织落地生根。
    目标任务 通过开展标准化建设,使全街基层党组织设置更加科学优化、领导班子更加坚强有力、党员队伍更加充满活力、场所功能更加务实管用、工作载体更加形式多样、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完善、基础保障更加充分有力、工作业绩更加突出有效,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进一步强化。按照“一年打基础、二年全覆盖、三年出品牌”的要求,街道达标基层党组织的比例,2017年不低于60%,2018年达到100%,2019年全面巩固提升,在全面合格、全面过硬的基础上,在全街各个领域、各个层面,形成一批在全区、全市乃至全省、全国立得住、叫得响的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典型和特色品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