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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:高速公路通行费今后有望“差别化”收取

时间:2016-2-16 16:02:57点击:615

摘要:高速公路通行费,或有“差别化”收费标准。近日,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促进高速公路加快发展的意见》。其中提出,将采用差别化的通行费收费标准,由省交通运输部门会同物价、财政部门根据项目交通量、建设成本、项目收益情况、收费期限等因素综合评估,合理确定通行费收费标准。

另据了解,山东还鼓励各地政府给予投资回报率低的项目适当补助。对“十三五”新开工的高速公路项目,收费不足以满足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的,在采取政策支持措施后仍不能完全覆盖成本的,经评估测算,鼓励沿线各地政府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