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14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
时间:2014-12-24 16:36:19点击:1609
各参控股公司、公司各部室:
2014年,公司全体职工团结一心,开拓奋进,为“十二五”规划和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。为树立典型,表彰先进,公司决定开展2014年度先进评比表彰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和名额
公司本部各部室及参控股公司各部室均可参加先进集体评选;各参控股公司、公司本部各部室在职职工可参加先进工作者评选。
公司所属各单位、各部室按下表分配名额评选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,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由物资公司进行表彰。
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额如下:
宝盈公司:先进集体2个,先进个人3个;
SK宝盈:先进个人1个;
池州华远:先进个人1个;
兆盈公司:先进个人1个;
蓝海典当:先进个人1个;
鹏方宝盈:先进个人1个;
蓝海公司综合事务部、资产管理部:先进个人1个;财务部:先进个人1个;投资规划部、经营管理部:先进个人2人。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先进集体条件
1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,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,深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,认真组织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及党内各项活动,为推进公司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。
2、领导人员团结有力,勤政廉政,作风民主,密切联系群众,无刑事案件及违法违纪问题。
3、全面完成各项生产(工作)任务,在本单位居领先水平,积极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、价值观,注重诚信建设,群众满意度高。
4、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,未发生影响恶劣的投诉、上访或新闻曝光事件。综合治理和计划外生育考核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。
(二)先进工作者条件
1、政治坚定。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贯彻落实党内各项活动,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。
2、业绩显著。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爱岗敬业,恪尽职守,任劳任怨,求实奉献,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,出色完成各项生产或管理任务,为公司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。
3、作风过硬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,恪守职业道德规范,顾全大局,作风正派,品行端正,清正廉洁,团结同志,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。
4、能力突出。勤奋好学,勇于创新,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,具有较强的职业技能和业务水平。
三、奖励办法
获奖集体和个人由公司进行表彰。
四、相关要求
公司所属各单位、各部室推荐的先进集体、先进工作者名单,经分管领导签字后,务必于2015年12月25日下班前报至公司办公室,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。
联系人:张明霞、陶娜,联系电话:62641900
附:先进集体与先进工作者评选表
2014年12月12日
附件
先进集体与先进工作者评选表
所属公司或部门名称 |
| 分管领导签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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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荐事项 | 先进集体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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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进工作者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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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公司或部门盖章 | |||||